时间:2021-3-1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近日,河口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扰乱单位秩序违法人员。

5月18日15时许,河口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新户镇工作人员在调处某村土地承包合同争议时,王某将存放在新户司法所的该村土地承包合同及相关文件抢走。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对案件进行调查,经查,王某等人因合同纠纷,到新户镇司法所索要合同未果,王某趁人不备将合同文本原件抢走。连日来,王某一直逃避侦查,在外地躲避,最终迫于压力,6月13日上午,王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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