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治的好不 http://m.39.net/pf/a_7157873.html 河口乡人民政府防火 通告 为防止森林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做好全乡森林防火工作通告如下: 一、我乡森林防火期规定时间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在防火期内林区山地及田间地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在山头及其边缘米范围内,不准烧荒、烧地边、焚烧垃圾、焚烧农作物秸杆等废弃物料。 三、不准在林区山地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烤火、野炊等。 四、不准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上山入林,不准放飞孔明灯。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农田林网、道路两侧的防护林带内堆放和燃烧农作物秸杆、杂草等。 六、不准智障、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山地,监护人应当有效履行监护责任和义务。严格监管放牧人员,专人负责,死看死守。 七、如发现有人焚烧秸秆、垃圾,烧地边杂草,不文明祭祀等行为,请立即向乡政府举报,并拍照留证,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并奖励-元。举报-。 各村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对防火期内未经批准的一切野外用火和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口乡人民政府 年3月14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