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中学年高一体育特长生招生测试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运城教育局关于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保障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有序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年高一体育特长生招生测试方案。 招生原则 学校申报、计划单列、公平公开、择优录取 二、招生领导机构 组长:柴效荣 副组长:薛永刚杨毅勋侯国平王黎明 成员:栗江洋薛胜平吴斌武文星张学勇杜文革 招生计划:年招收18名体育特长生,其中田径类体育特长生12(男女生各6人)名,招收篮球类男生6名。 四、报名资格 凡参加我校体育特长生(田径类和篮球类)报考者。均需符合下列条件: 1、行为规范、品行端正,能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2、热爱体育,入学后能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训练和比赛。 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4、年龄要求:年9月以后出生; 5、考医院体检,确定考生身体健康,符合体育运动的要求的证明;并经家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报名参考。 6、考生必须购买测试期间(年5月13日)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田径类考生还需满足: 1、初中阶段获得市(县)级运动会单项前六名或团体前四名以上成绩者; 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体育测试成绩50分者。 篮球类考生还需满足: 1、初中阶段接受过篮球专门训练,具备一定的篮球基础; 2、身高要求:净身高不低于1.80米(篮球技术全面者,身高可适当降低至1.75米)。 五、报名时间和地址 时间:年5月8日—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地点:河津中学博学楼一楼西政教处 联系—、 栗老师薛老师 六、报名办法 报名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携带年运城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报名表(考生自行从“运城招生考试网”下载)、户口本和相关获奖证书、中考体育测试成绩单、体检表、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等相关资料到河津中学政教处报名。 七、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安排:5月13日 2、地点:河津中学田径场、篮球场 3、按照以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逾期不参加者,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4、测试流程 (1)、7:30分领准测证 (2)、7:40分检录:查验《河津中学体育准测证》、保险单及体检证明等证件 (3)、7:50分宣读体育测试要求 (4)、8:00开始测试 八、测试项目、内容及测试总成绩计算标准与方法 田径类:1、四项素质:米、米、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 2、专项:男子米、米、米、米、米 女子米、米、米、米、米 篮球类:1、四项素质:米、米、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 2、篮球专项(四项): 助跑摸高、一分钟投篮、半场运球往返上篮、比赛。 测试总成绩计算标准与方法: 1、依据山西省高考体育生测试标准与我校实际结合制定,分值采用百分制,四项素质占60%、专项占40%。 2、田径类测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测试总成绩=60*(四项素质成绩之和/)+40*(专项成绩/) 篮球类测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测试总成绩=60*(四项素质成绩之和/)+40*(专项成绩/) 为确保测试公平、公正、公开 (一)学校专门成立测试工作组织机构。 组长:杨毅勋 副组长:栗江洋杜文革 成员:纪检组、专业体育教师、政教处、电教室、总务处 (二)测试过程中,所有测试特长生完成一个项目,再进行下个项目的测试,测试一项,及时记录一项成绩,记录时考生、记录员、裁判员、纪检组同时在场,并签字确认,测试全程录像,并保证录像清晰可辨,严禁徇私舞弊。 监督- 考生对测试结果,如有异议,及时向裁判提出,由裁判当场说明。如不服裁决,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四)学校特成立仲裁委员会: 组长:柴效荣 成员:薛永刚、王黎明、武顺俭、杜文革 (五)学校提前对学校测试工作方案、测试项目、测试办法、报名情况进行公示。测试结束后,学校分类别按全部考生的专业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名,不得并列,并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 特长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提前批次录取。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与普通志愿填报时间相同。参加特长测试的考生必须将所测试学校的志愿填写到特长生志愿栏,志愿栏分为省市级示范高中和普通高中两栏,同一批次,只能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专项,不得兼报。河津中学是第一批次省市级示范高中录取学校。特长生录取在普通生录取前进行。 2、中考总分要求不低于分(中考总分的60%)。 3、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特长生的测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测试总分的60%)。 4、特长生专项测试成绩达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的特长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上报市教科局,经复测后,符合条件,中考总分最低录取线再下降10%,按高水平运动员予以录取。 5、特长生录取按照中考总分要求(分)达线后,由运城市招生办,根据特长生测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依据我校年高一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按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招生计划未录满的,剩余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十一、特长生管理: 1、所有报名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河津中学特长生培养管理协议书》,考生一经录取该协议自动生效。 2、特长生录取后不得转为普通类学生。 3、凡被录取的特长生,必须服从学校管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训练、比赛。对无故不参加训练、比赛者,学校有权按照所签订协议和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河津中学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