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5-8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按照山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程序,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候选对象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兼传真)电子邮箱:sxmzm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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