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9-2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师资水平,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38名教师。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全额事业编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38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河津市教育科技系统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含到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服务地为山西省且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七)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招聘单位网站、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







































白癜风品牌影响力医院
北京中科医院坑


------分隔线----------------------------
热点内容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