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西省人防办《关于全省人民防空警报统一试鸣工作的通知》(晋人防办字[]58号),定于9月18日上午10时,进行全市防空警报统一试鸣。 鸣放各种信号的具体时间如下: 10时00分至10时03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 10时06分至10时09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 10时12分至10时15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秒。三种警报信号依次发放,每种警报信号之间间隔3分钟。 请全体市民相互告知,听到防空警报信号后,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河津市人民政府 年9月13日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