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滚动浏览全文↑↑↑↑ 河津市教育局年具有招生资质合格幼儿园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每一名幼儿接受教育的权利,现将我市所合格幼儿园名单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幼儿园,均属无办园资质的幼儿园,坚决不得擅自招生,违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按照《关于做好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运教基29号)文件要求,各公办幼儿园将于8月1日至8月10日自主确定招生报名时间,开展招生工作。民办园在接受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招生。在此,提醒各位家长,为孩子选择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办园资质的合格幼儿园,谨防受到无办园资质的幼儿园欺瞒,造成幼儿入园后无法建立学籍、无法正常报名上小学等不良后果。 河津市教育局 年7月30日 河津市年合格幼儿园名单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